审计人员的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审计领域的具体反映,概括起来就是“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12个字。
——责任。就是以对国家和人民、对历史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当好公共财政的“卫士”,切实维护人民利益和国家安全,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
——忠诚。就是秉持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对事业的无限忠诚,牢固树立党员、公务员和审计人员意识,始终坚持真理和正义,矢志不渝,百折不挠。
——清廉。就是坚持自警、自省、自律,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真正做到清正廉明、两袖清风,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做人、做事。
——依法。就是崇尚法律,敬畏法律,自觉遵纪守法,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运用法定的手段捍卫法律的尊严。
——独立。就是无私无畏,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经得住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客观公正,秉公办事。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活动,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活动。
——奉献。就是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奋发向上,全心投入,无怨无悔,努力为审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