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实务】高校监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八法
发布人:沈磊  发布时间:2020-08-21   浏览次数:384

加大对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力度


高校在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时,要结合需要委托的业务内容,认真审核企业是否具备开展审计工作的相关合法资质。重点审查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财务状况、从业人员专业能力、类似业绩、企业信誉等,通过审查为高校择优选择造价咨询企业提供全面、清晰、可靠的判断标准和决策依据。

根据物价标准和市场行情

合理设置审计费用


有的高校出于节省开支的目的,在委托造价咨询业务时,通常会压低费率。虽然低费率给学校节约了开支,但同样带来了舞弊风险。

一方面,造价咨询企业会降低工作质量,如减少工作人员现场踏勘的次数,指派缺乏经验的新手参与审计工作等;另一方面,由于获取的报酬低于行业水平,造价咨询企业同施工单位私下达成共识,通过审计“放水”,获取灰色收入的风险大大提高。因此,高校在编制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文件前,一定要充分考察市场行情,参考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文件,合理设置审计费率。同时,在招标评分办法中,应将企业资质、服务质量的比重提高,而不单单以价格标准来评价造价咨询企业。

通过合同明确要求及奖惩措施

加大法律约束力


高校在拟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要采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当期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学校和项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合同中专用条件部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人员配备、工作质量要求、成果形式和提交时间、报酬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保密事项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明确奖惩措施,加大法律约束力,以促进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合理配置高校审计部门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高校一般缺乏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在委托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基建工程跟踪审计业务时,往往由于审计部门自身专业知识匮乏,无法对造价咨询企业履行工作程序、完成工作质量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高校合理配置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一方面可以提高同高校基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效率,强化对施工进度、送审资料的监督检查力度;另一方面可以监督造价咨询企业的审计工作是否履职到位,及时对审计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加大对送审资料

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力度


高校内审机构应建立健全基建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程序,明确送审资料标准和要求。施工单位报审时,应按照工作程序对送审资料进行初步检查,重点检查资料是否完整、签字手续是否履行、基建工程管理部门是否确认该资料的真实性;再将送审资料送交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再次检查,符合要求则进行审计,反之拒绝审计。

强化工作沟通

加强现场检查复核工作


一是加强对隐蔽工程的复核和确认。在隐蔽工程完工后,必须组织造价咨询人员到现场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高校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对工程量进行测量验收。

二是加强日常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造价咨询人员到工程现场检查确认进度必须常态化,要加强与学校工程管理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定期参加项目监理会,及时了解工程进度。

三是加强进度审计、结算审计前的现场检查确认。

严格工作对接流程

减少舞弊风险


一是审计资料不直接传递。在报送资料或反馈审计报告等工作环节,避免造价咨询企业同施工单位单独接触或直接传递审计资料,所有资料需由校方工程管理部门及审计部门接收后,各自转送造价咨询企业和施工单位。

二是工作对接不单独接触。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造价咨询企业同施工单位的工作对接,尽量通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四方参加的监理会议或工作联系单等方式进行,未经校方审计部门允许,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单独同施工单位接触。

密切参与配合

加强对审计工作全局的掌控


一是充分参与、了解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审计方案的详细内容,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及方法,确保项目审计方案的科学性;

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中介机构工作汇报,询问了解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确保中介机构业务实施过程的顺利;

三是对造价咨询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初稿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

四是审计项目完成后,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督促其按照审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汇总整理并及时提交审计项目的档案资料。


作者:郭君君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

资料来源: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微信公众号